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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提供筆記型電腦螢幕 - 12.1"

早上九點開始上班 (實際上八點四十我就開始看著電腦)

晚上七八點才能閃人

一天至少對著這個迷你小螢幕12小時, 我都快要青明了!

 

今天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搬來自己的筆電,雖然它有15.4"的螢幕,
看起來很舒爽,但是重量也是不容小覷。

不管怎樣,可以讓我遠離往盲人按摩師這條路,也是不錯。

 

年輕的時候太宅,打網路遊戲打得太拼,

眼睛阿,手阿,肩膀阿,背阿,腰阿~ 通通都有問題。

沒想到上班以後,用電腦更甚於我那段當宅宅的歲月。

我那越來越嚴重的電腦手,怎麼辦阿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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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waiip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